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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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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法压减行政权力。省直各部门(单位)按系统逐一深入论证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列出压减事项清单,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坚决取消;对基层办理更加便捷高效的尽快下放;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转变管理方式,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取消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对需要修改或调整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涉及中央层面的,提出建议按程序上报;涉及省级层面的,结合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立改废意见,按程序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三)扎实推进“市县同权”。2020年6月底前,综合运用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和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等方式,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由县级实施,提升县域发展要素聚集能力。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实施层级的事项,直接下放到县级实施;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下放和委托的事项,采取前移服务窗口的方式,派驻人员在县级设立专门受理点(窗口),办理市级许可事项;对无法前移服务窗口办理的事项,采取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受理审核权下放、完善“审核转报件”的方式,由县级部门(单位)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市级部门(单位)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对与行政许可相关联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收费等事项,应当一并下放,确保关联事项能在同一层级“一链办理”。

  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相关信息一表填报,同步启动银行开户在线预约;将企业开办合并为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和印章刻制、涉税办理2个环节,全程网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政府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印章(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四枚)、发票及税控设备,并根据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政策包”。

  1.强化流程再造。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手续更简,环节更少,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原则,对各自的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改造重塑,将必要的后续事项与营业执照申领合并,构建企业网上申报、部门网上审批、证章和税控设备免费寄递“零见面”的企业开办服务新流程。申请人一次登录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一表填报与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等相关信息,实现在线申请、在线签名、在线选择预约开户银行网点。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审批,审批结果后台流转,统一出件窗口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

  2.升级再造“一窗通”系统。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反馈信息”原则,全面优化再造“一窗通”系统,实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信息与营业执照申领信息简并采集,系统自动及时分类推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提升包括电子认证、电子签名、在线提交、在线审核、网上发照、电子归档在内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水平。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数据辅助审查。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

  瞄准国际通行规则和评价标准,对标国内最先进理念和工作水平,以市场主体的评价来衡量改革成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和科学化标准化再造,主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督管理方式“四个统一”,力抓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五个重点”,全力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效率最优的审批管理体系。建设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起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积极探索分区域、分类别精准优化审批流程,精细压减审批时间,全省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最长不超过100个工作日,最快的简易低风险项目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全面推行“互联网+”审批机制。完善优化省级和各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积极推行网上申报、一链办理。将各阶段审批要件网上推送相关审批部门,由各阶段牵头部门组织后台审核、并联审查、一次性告知,限时完成本阶段多项审批。实现审批数据网上实时共享,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实施全流程网上监管,对审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及审批时间节点控制,实行“亮灯”管理制度。推行施工图审查、招投标交易、施工许可证核发全过程数字化。逐步实现系统外无审批,审批过程全程留痕。

  (四)创新审批模式。积极推进落实区域评估制度。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将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节能等评估评价事项改为由政府统一组织、超前开展。推行“标准地”制度。对重点区域新批工业用地以不低于30%的比例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各市、县(市、区)政府提出单位能耗标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排放标准、产业准入标准以及规划、人防、消防、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条件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集成公布,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土地受让人对出让条件作出书面承诺,承诺涵盖事项不再申请办理,审批部门可以根据书面承诺作出审批决定,针对书面承诺不能涵盖的事项仍按原有流程申请。全面改革工程图审机制。取消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总量控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增项;培育综合图审机构,实行消防、人防、技防、防雷和水电气暖信等施工图设计文件一次性审查,各部门不再单独出具审核备案手续;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2020年,全省依法推动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100%抽查;增加尽职免责条款;充分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建立适合我省的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并率先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改革工程验收机制。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城建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分级管理。组织调整省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制度,对于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免于环境影响评价。“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加快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加强项目前期协同,提出项目策划建议,建立项目储备库,组织模拟审批,推进以项目为主导向以规划为统筹的审批模式转变。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与省法院、省委编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海洋局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根据业务联办和信息共享需求,结合各部门数据库存储层级及所在网络环境等情况,制定数据对接方案和接口规范,确定共享模式、途径;各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做好与本级相关部门的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能够从相关部门获取且满足不动产登记存档要求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不动产首次登记、界址界线发生变化的变更或转移登记等需要开展不动产权籍测绘的,应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将供地时土地勘测定界与不动产登记(土地)权籍调查成果进行关联;将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和不动产测绘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生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土地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有关部门要加强成果审核。待国家统一相关测绘标准后,再将相关测绘进行合并。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探索设立统一的不动产测绘综合服务窗口,涉及不动产界址变化的,可先从不动产测绘综合服务窗口提取权籍基本信息,完成测绘工作后进行测绘成果落宗,避免重复测绘。

  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系统向政务外网迁移工作,联通市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同级部门共享信息,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市县级已建立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的,接入省级“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应用;未建立“一网通办”平台的,将市县级不动产登记系统接入省级“一网通办”平台,满足群众和企业线上申请的需求,实现申请人在任何地方、任意时间都可通过省“一网通办”平台申请不动产登记、上传登记申请资料、完成网上税费缴纳、选择证书领取模式,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2020年6月底前,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做好济南市电子证照国家级试点、青岛市共享相关部门信息国家级试点及推广应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全省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再造,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医保经办服务的精细度、便捷度、满意度。全面推进医保经办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申办材料整体精简30%以上,办理时限整体缩短50%以上,重点完成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慢性病异地联网结算、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报销等高频民生事项的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办理流程压缩50%以上,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网上办”和“掌上办”不低于80%。2020年8月底前,除医疗费手工报销、个人账户资金提取等暂由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全部实现对公业务“网上办”和个人业务“掌上办”。

  3.统一申办材料。在统一全省医保经办材料的同时,对各类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所需的申办材料全面压减到更少程度,通过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经办业务和移动支付“扫码办”“刷脸办”,就医购药无卡结算;部分事项实现只凭一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一网通办”系统注册的企业办理参保登记,不再提供成立的批文等材料;公共业务充分利用数据共享,一次提交材料重复使用;新增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申办材料由原来的13种削减到7种以下;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手工报销等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制。

  6.统一服务标准。在全国率先制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系列地方标准,形成全过程、全环节标准体系。将“医疗保障服务规范(系列标准)”纳入“山东标准”建设行动计划,制定《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医疗保障术语》《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职工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并发布实施。2020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医保经办服务满意度测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等系列标准。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高效、便捷的医保信息化系统,加快推进医保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推进医保信息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推动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网上“一链办理”。建设全省信息交换和共享、异地就医结算、医保电子凭证及移动支付等平台,构建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移动终端、自助终端、咨询热线等互为补充的全方位经办服务格局。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规定的范围。“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与当年度职称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可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等限制,免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支医支教等基层服务经历,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

  向省级以上开发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高新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产业密集、人才聚集的区域,以下简称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限,开发区或开发区内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新职业、新群体等特色专业人才评审需要,申请组建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分类制定特色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在开发区工作的特色专业人才,可不受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实行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职称评价模式。对实践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特色专业人才,论文、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特色专业人才可选择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结果省内通用。

  1.创新审批服务模式。根据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用权需求,将省级、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放足放到位。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对评估评审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等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在开工前完成审批(审查)即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办理,“一个窗口”综合受理材料、“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全面推广“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模式。

  5.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进货物监管“查检合一”。持续推动通关环节“串联”改“并联”,深化场地、人员、设备、卡口、业务、物流“六个整合”,实施“集中作业”模式,推进口岸安全风险联防联控、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统一布控指令下达、统一查检作业平台、统一现场随机派员,实现货物查验“一支队伍统一作业、一个系统一次查验”。在关区口岸所有旅检、邮件、快件及跨境电商监管作业场所实现“查检合一”。实施进口概要申报和完整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实行进境安全准入风险防范“两段准入”和口岸分类提离,建立一般货物和少量多批次商品“两类通关”等模式。

  13.加强国际通关合作。开展与日本、韩国等主要贸易国家的AEO互认合作,扩大AEO互认范围,以“一带一路”沿线和主要贸易国家为重点,积极参与AEO国际互认合作。构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及检验检疫、标准计量等方面高效顺畅的合作机制。与日本、韩国合作确定鲜活农副产品目录清单,加快开通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创新“多港联动”模式,结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建立以“一单制”为核心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完善山东省中欧班列运营平台。

  15.创新优化出口退税服务。落实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在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审批、退库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办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退税标准化服务,对退税业务受理、审核、审批等环节,明确全省统一的时间标准。巩固压缩出口企业退税审核审批平均用时10个工作日、一类企业2个工作日内办结的成果。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信誉好的企业出口退税实行当天申报当天到账。在省市县税务局三个层面建立税企直连互通机制,做到政策落实“一户一策”。完善出口退税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实时查询退税办理流程环节和出口企业申报率、退税办理用时等,搭建出口退税全流程“阳光公开”机制。

  1.完善全省电子政务“一朵云”。进一步优化全省政务云布局,逐步形成政务云管理节点、骨干节点、分支节点梯次服务新格局,持续增强云服务能力。着力拓展政务云的平台层、软件层服务内容,强化高层级服务供给,探索建立服务“超市”,2020年10月底前,将协同办公、政府网站、视频会商、公务邮件等通用应用和共性服务组件纳入服务“超市”统一管理,实现集约建设、按需应用。进一步加强全省统一的政务云服务管理,建立资源申请、审核、迁移、调整、下线全流程管理体系。完善政务云安全管理,建立由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参加的联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整体安全防护能力。

  3.全面完善基础库。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空间地理和宏观经济6个基础库,扩大数据归集范围,提升数据质量,为全社会提供全面、精准、权威的基础数据支撑。2020年6月底前,人口库实现全省人口数据全归集,法人库实现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组织数据全归集。2020年12月底前,电子证照库实现常用证照全归集,在“爱山东”APP全面开展“亮证”服务。持续提升公共信用库、空间地理库、宏观经济库的服务支撑能力。

  5.建设专题库和通用业务库。以业务数据化为目标,全面推进专题库建设,补齐部门数据短板,促进业务闭环管理。开展历史数据抢救挖掘和电子化,2020年6月底前,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围绕政务服务、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等方面,分别确定1-2类重点数据资源先行启动历史数据电子化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结合办公、人事、财务、机关事务和档案等通用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开展通用业务库建设,实现通用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统建共享,支撑机关内部“一次办好”。

  10.推动政务服务高效化。以就业、社保、教育、文化、出行、健康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为重点,建立数据应用模型,通过优化“数据流”再造“业务流”,进一步减流程、减环节、压时限,促进大数据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升“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成效。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促进业务协同办理。将身份证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实现“一号通行”。坚持移动优先,优化“爱山东”APP功能,推动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打造全省移动政务服务总门户。加快全省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建设,选择部分部门、设区市开展应用试点,健全电子印章使用管理机制,2020年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印章支撑体系。

  11.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强化平安山东、应急指挥、防灾减灾、生态治理、“互联网+监管”、社会信用等领域数据共享应用,构建一体化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构建泛在、整体、共享、智能的“一张网”基层治理新机制,推动治理模式由低效到高效、被动到主动、粗放到精准的变革。围绕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社会关切的痛点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提出大数据解决方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分批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样板,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一是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积极对接,充分发挥其定期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支撑作用,定期将我省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共享至各级各有关部门。二是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2020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出台具体实施细则,2020年年底前,将企业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类。三是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中,要统筹使用、有机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信用评价等多维度评价结果。四是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五是抽查检查、资格审查、评估验收等日常监管工作要与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相结合,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一是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基础上,推动将更多领域、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必要的打扰。二是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到监管中,确保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除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特殊领域外,对诚信守法类企业实行“非请勿扰”诚信管理制度;对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两类企业,每年除进行一次随机性联合检查外,不得再安排其他检查;对严重失信企业要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依规处罚管控。三是抓住市县政府“互联网+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有利条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联动响应和协同合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优化、对市场干扰最小化。四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公示,着力推行阳光监管。

  一是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率先推出一批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在办理过程中以信用承诺代替证明材料,推动实现“秒批”。对“秒批”后抽查发现虚假申报或不履行承诺义务的,撤销原行政决定,将失信记录记入当事人名下,依法依规处罚管控。二是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主动面向社会作出综合信用承诺或者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行业特点,统一制定行业自律承诺格式文本,组织会员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四是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时,要求失信主体按规定格式公开作出承诺,若违反信用承诺,自愿接受相关惩戒措施。五是各类信用承诺按照既定的信用信息归集路径实时报送,并在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开公示。

  一是完善新兴业态监管模式。对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量身定制监管制度,在守住安全底线年包容期。二是推行柔性监管方式,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在包容期内,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允许企业试错,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自觉改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三是建立轻微或一般违法失信积累关注机制。对市场主体在短期内反复出现的多次违法失信行为,及时提醒约谈;经提醒仍无改观的,移入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向有关部门发出监管风险预警。四是建立集体会商制度。相关部门牵头邀请法律专家、“四新”经济专业人士、企业家参与,定期研究磋商“四新”经济监管政策,及时制定个性化监管方案,为其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五是划定监管红线P网贷、私募股权融资等领域,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伪新兴项目,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一是对重点特殊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二是增强企业风险防控意识,严格把控生产、销售、流通等重点环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三是建立违法严惩制度,对于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巨额赔偿制度,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加大对消费者的直接赔偿力度。四是建立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对举报人实施重奖,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解除举报人后顾之忧。五是丰富监管措施。依法依规综合运用公开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等多种手段严惩重罚,保持对重点领域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是推动建立事前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和随机抽查、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制度,实现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全生命周期监管,明确监管事项、责任分工,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有效支撑作用,动态更新监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监管数据汇聚,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二是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列入失信“黑名单”,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一系列失信惩戒备忘录,全面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合惩戒大格局。推动惩戒措施向严重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延伸,杜绝失信行为反复出现、异地出现等问题。三是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全面推行“信用+行政审批”“信用+便民服务”“信用+行政监管”“信用+市场退出”“信用+金融信贷”等,探索推进更多“信用+”系列应用场景,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全面查询使用信用信息,推动建立让“守信者一路绿灯”的联合激励机制,切实提高诚信守法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

  一是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做法,起草编制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切实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的规范性、精准性。二是推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及时、准确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三是依托省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按照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要求,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量报送信用信息;其中,涉企信息同步归集共享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四是对信用信息报送规模和质量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通报和末位约谈机制,推动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应归尽归”。五是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协议约定,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企业自愿注册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丰富信用信息维度。

  一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惩处,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全社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全面推行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确保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全面建立监管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信用记录。二是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诚信教育,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率先纳入信用记录管理。三是对市场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一刀切监管、刮风式监管等简单粗暴做法,及时纠偏纠错,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正当利益。四是对人为干预的选择性监管、提前通风报信以逃避监管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对监管部门及执法人员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政策,非因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免于责任追究,激励监管执法干部敢抓敢管、担当尽责。

  一是依法依规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升级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十公示”。二是监测整合12345、12315等各类投诉举报信息、互联网重大舆情监测信息,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后,纳入失信记录并作为失信信息依法公开公示。三是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力量作用,支持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第三方监管。四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设立信用监督岗位,加强企业内部诚信管理,提升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4.提升“爱山东”APP服务能力。推动适合掌上办理的民生服务事项,向“爱山东”APP服务端汇集。加快推进证照电子化,梳理高频证照接入“爱山东”APP,实现“亮证即用”。加强“爱山东”APP分厅建设,构建“1+16+N”(1个省级分厅、16个市级分厅、N个县级分厅)的框架体系。2020年12月底前,“爱山东”APP实现全省“掌上办”服务事项不少于2000项,适合掌上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打造“电子卡包”,接入企业群众办事常用证照,全面开展电子证照“亮证”服务,实现“一部手机走齐鲁”。持续加强运营推广,增加用户粘性,提高社会关注度。

  1.建立主办部门负责推进机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谁主办、谁牵头、谁负责。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部门或工作专班、职责边界清单事项的牵头部门为主办部门(省领导另有部署的,按省领导的部署确定;对于任务主要内容存在争议的,由省领导指定主办部门)。主办部门负责搭建协调平台,组织各相关部门推进任务实施。对于需要省领导出面协调的事项,只协调一次,只出一个会议纪要,主办部门按会议纪要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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